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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退場審議會通過 6私校確定解散清算

少子化衝擊下,營運困難的私校如何退場,備受關注。教育部今天召開,第1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,出席委員通過對花蓮縣國光商工等6所已停辦私校,依據今年5月上路的私校退場條例,辦理清算剩餘財產,解散後剩餘財產必須歸公。

少子化海嘯衝擊,教育部退審會依據私校退場條例,通過包括花蓮縣國光高級商職、臺南華濟永安高中,還有雲林屏東嘉義等6所私校辦理解散清算。6校都是停辦期限屆滿3年,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教育、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,解散後,校產將只能捐贈給退場基金、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,或是歸屬學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。

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,「他就是要解散了,那只是我們解散不是透過私校法這個管道
,而是以退場條例的21條,他的財產是完全要屬於公共的了、公用了。」

教育部表示,這6所私校在退場條例上路前,都已被教育部依照私校法按照程序解散董事會,部分學校曾經提出改辦計畫,但是都被駁回,目前6校都還沒有完成解散董事會程序,形同停辦多年卻未退場,教育部將督促各法人儘速完成。對此私校工會提醒,教育部可以對私校改辦訂出更明確的SOP。

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指出,「問題在於教育部改辦的一個制度還沒有成熟,目前的狀況是摸著石頭過路,對於有心透過校產繼續做公益的學校,他們就很困難,因為教育部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。」

私校工會分析,不少私校位處相對偏遠區域,若是可以改辦為文教或是公益機構,對在地有很大幫助,呼籲教育部在防弊之外,也可以更多元考量,協助有心投入公益的私校轉型。

新聞來源:公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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