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核准教育產業工會與校長協會簽訂團體協約,明定教師每週出勤時數40小時,超過工時應給加班費或補休,卻有家長團體日前向教育局遞交連署書,要求教師若要落實工時,也應上下班打卡包括寒暑假。對此教育局回應考量教師工作以教學為主,依現行規定上下班還是不打卡,但會責請各校強化校務管理、確保學生受教權。
課堂上教學之外,老師還需要負責課後輔導、家庭訪問等業務。9月下旬,高市教育局核准教育產業工會與校長協會簽訂團體協約,教師每週出勤時數40小時,平均一天8小時,超過應提供加班費,無法提供加班費則提供加班時數1.5倍的補休。
不過有家長向教育局遞交連署書,指出教師若訂固定工時等同將自己看成勞工,落實勞工工時制同時,也應比照勞工上下班都打卡,包括寒暑假。
髙市家長聯盟總召洪志和指出,「我們當然知道老師很辛苦,所以我們才會尊師重道,所以老師也不用上下班打卡,老師的寒暑假,也跟著孩子一起放寒暑假。」
家長團體表示,老師若要讓自己比照勞工工時制,就應打卡,才是保障師生權益。教育產業工會則回應,現行規定雖不用打卡、簽到,各校還是有要求固定的上、下班時間,並定期稽查。
高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李賢能說道,「(有時)晚上會需要辦活動,或假日辦活動等等之類。我們在知道教育局可能也沒有這麼多經費來編這個加班費,所以我們就簽這個團體協約,說那是不是可以用補休的方式來做個補償。」
家長團體後續會發起網路連署,再送交教育局參考,但教育局回應,現行規定老師上下班不用打卡,會照原規定辦理,將請各校加強校務管理、維護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,也盼給教師合理的勞動權益。
新聞來源:公視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