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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學校跑馬燈出現巿政宣導惹議 台中新聞局:滿足民眾知的權利

依照《教育基本法》規定,學校必須要遵守中立原則,但有台中的公立學校在跑馬燈上,近期出現了「媒體調查台中施政滿意度六都第一」、「還有台中購物節抽汽車和房子」的字眼,也讓部分老師和民眾覺得不太妥當。原來是新聞局行文要學校配合,理由是民眾有知的權利,學生還能藉此了解公共事務。

學校的跑馬燈上出現台中購物節有機會抽油電車和精品好宅,下一段則有某媒體調查台中施政滿意度六都第一的字樣。有民代收到多位老師投訴,台中市府要求各級公立學校協助刊登政令宣導,造成校方負擔,民眾也認為政治性的宣傳字眼不應該出現在校園。

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說道,「最近有很多人向我們檢舉陳情,去反映台中市政府要求各學校在跑馬燈去跑跟教育無關的市府資訊,學校平常的教育行政負擔已經相當沉重了,不要給老師給學校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」

民眾陳小姐指出,「學校應該還是宣傳有關跟小朋友的活動或是學校的活動,或是教育有關的比較好,政治還是跟學校要有分割。」

新聞局的兩張公文曝光,內容甚至還包含宣傳耶誕嘉年華、跨年演唱會等活動。有高中證實已收到公文,但不只台中市府,包括法務部也會請求宣導反毒,會在能力範圍之內協助推播。

台中某市立高中張組長表示,「政府有在推行的一些市政活動,就會行文來請我們學校協助做推播,我們會設定時間把文字登打上去,就讓程式下去跑。」

台中市新聞局主秘陳瑜提及,「考量學校機關電子螢幕比較貼近民眾的日常生活,而且更易取得相關政府資訊,也能夠藉此機會讓學生在校園中了解公共事務,滿足民眾知的權利。」

新聞局則表示,學校電子屏幕貼近民眾日常生活,且宣傳內容與民眾權益相關,更可讓學生了解公共事務。由於公立學校跑馬燈與電視牆,多半是自行裝設或外界捐建,也沒有相關法條可遵守,各校並沒有一致播放的標準,這次市府政令宣導的字眼引發關注,也突顯學校的尷尬處境。

新聞來源:公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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