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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再修幼照法 主張提高罰鍰並納入刑罰

立法院去年才三讀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,新法上路半年,就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,主張提高10倍罰鍰並且納入刑罰。而提案才1天,就突破連署門檻。對此教育部回應,先前的修法已經兼顧比例原則以及處罰,沒必要在幼照法中增訂刑罰規定。

兒虐事件不時發生,立法院去年5月才動作修法,三讀修正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》調高虐童罰鍰,最重可處60萬元。不過新法上路半年,卻有民眾認為修法後兒虐事件並未減少,於是在公共政策平台上提案,主張要再修法提高10倍罰鍰,最重可處600萬元,並且納入刑罰。提案才上架1天就突破連署門檻,引發討論。

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廖文秀回應,「我們一直都在反霸凌嘛,那我覺得修這些法,其實就是反霸凌老師。你加重刑罰對老師是一個霸凌跟凌虐,而且非常的不尊重。」

這個連署讓幼教業者十分憂心,認為對教學現場缺乏正向意義,甚至認為對於一些不理性的家長,是否也應該立個「恐龍家長條款」?兒福和家長團體也認為,這個連署提案不符比例原則。

兒福聯盟政策中心資深主任李宏文認為,「如果只有加重罰責,對於嚇阻這樣的兒虐事件可能是沒有多大效果的,因為相關法規目前的法規的罰鍰額度都是差不多的,重點就是包含說每個事件發生,它的根本原因有沒有辦法去回應跟好好的處理。」

國教行動聯盟家長部長王瀚陽指出,「我們認為是已經有一個嚇阻的作用,至於真正虐兒的部分,這個其實就要牽扯到說你要用什麼角度來去衡量。就像有些人 會認為是霸凌,有些人會認為是虐童,要回歸到這個到底是不是,可能嚴重到是刑法的部分。」

對此教育部回應,強調先前的修法已經兼顧比例原則以及處罰,也強調兒虐行為如果已經構成傷害罪,可依刑法處罰,沒必要在幼照法中增訂刑罰規定。

新聞來源:公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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