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同學一起跑跑很快樂,已經4歲的陳小弟,是9月出生的孩子,前年托嬰中心畢業後,當時未滿3歲的他,居住的台北市大同區,幼兒園很少開幼幼班,陳媽媽遍尋不著學校,差點要離職專責照顧,還好最後在大安區候補到幼幼班,才放下心中重擔。對於教育部原本去年,計畫修改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》,讓3到4歲的班級如果有餘額,可以讓學齡2歲、生理年齡滿3歲的幼兒混齡就讀,陳媽媽覺得很有需要性。
家長陳媽媽認為,「覺得這是很需要的,因為我們之前在找小朋友的幼幼班的時候,我們到處找不到學校,學校就是經營成本的問題,就會沒有開那麼多班級,但是對我們來講,造成很大的困擾。」
而家長蔡媽媽則指出,「這可能執行上有點困難,因為2歲跟3歲的孩子,發展上其實有很大落差,然後對於小小孩來講,他其實需要更多的保護。」
陳小弟說:「我喜歡上學,上學很好玩。」
蔡小弟表示,「(上學)很好玩呀,因為有很多可以玩的事情。」
家長看法不一,可是對孩童來說,能上學就很快樂。
不過,教育部原本著手進行的修正案,卻引來教育團體反彈,認為2歲兒童的身心發展,以及專班設備需求,都和3歲以上兒童情況不同,不應該推動2歲混齡政策。
全教總幼兒教育委員會主委楊逸飛指出,「本來生理上的發展,就很需要了,只因為國家設立的2歲專班不夠,就隨便開放混齡 ,這就變成是原本就是應該加強的2歲專班的設置,而不是因為圖個方便,所以開放這個班級的混齡。」
中華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蘇傳臣認為,「對於這些公共化的來說,他們量能不足,私立的機構來說他沒有誘因嘛,相對都比較小,他也沒有那個空間去設嘛,師生比1比8跟1比15,成本負擔也不同。」
幼教團體指出,2歲專班的設立條件以及經營成本相對較高,認為教育部應該持續擴大2歲專班的設立。而教育部在考量各方意見,討論後確定移除此案,並且持續鼓勵公幼增設2歲專班。
新聞來源:公視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