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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賺違法髒錢」的代價有多高?車手出借帳戶領錢被警依法送辦!


【焦點時報/記者蔡宗武報導】南市警六分局接獲通報,有人試圖從帳戶提取9萬元,但該帳戶已被標示為警示帳戶。男子聲稱他的帳戶被租用而這是應得的報酬。警方到場後,依詐欺罪將他送辦,因為他將帳戶借給詐騙集團以換取9萬元的報酬。依據「存款帳戶及其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」,不法所得應歸還給受害人,而違法賺取的髒錢只是看得到卻吃不到。

警方平日與各大金融機構加強聯繫,強化防堵金融犯罪。9日早上9時,第一銀行金城分行通報發現有一個警示帳戶,巡邏警網所長賴杰賢、警員陳柏源、江孟庭獲報後,迅速到場查處,發現一名郭姓男子持自己的銀行存摺欲領取9萬元,並認為這是他出借銀行帳戶和提款卡的合理酬勞。

他已經將提款卡和網路銀行帳密交給不明人士使用,但該帳號早在6日就因涉及詐欺案而被標示為警示帳戶,加上帳戶內的錢來源不明,警方依詐欺罪行進行調查。警方表示,很多年輕人以為只需出租一張金融卡就能輕鬆賺到數萬元的報酬,這是相當危險的想法。

他們將金融卡和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交給詐騙集團使用,等同於成為詐欺幫手,必須承擔相應的刑責。違法賺取的髒錢看得到卻吃不到,而且害人害己。不要因貪念而落入詐騙陷阱,警方將繼續與金融機構密切合作,打擊犯罪行為,防止不法份子詐騙民眾的辛苦錢。對於詐騙集團,警方將刨根究底,追查到底。

新聞來源:焦點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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