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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轟陳俊宇「楊桃館」違建 林錦坤:請主動拆除別再藉故拖延

(觀傳媒宜蘭新聞)【記者陳俊傑/宜蘭報導】無黨籍立委參選人林錦坤今(10)日再度砲轟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陳俊宇,林錦坤表示,陳俊宇拿公款補助247萬餘元,擅造自家私人豪宅違建佔住使用長達18年,其可責性高,林錦坤請陳俊宇坦白誠實面對社會大眾。

林錦坤表示,針對外界質疑的楊桃館違建爭議,民進黨陳俊宇多次對外表示,之前已經依照縣府載明的違建拆除完畢,「後續縣府若有提出違建認定之公文,會依法處理」。但事實上並非如此,陳俊宇不但已經收到公文一個多月了,對於遭到查報面積達270平方公尺的違建,不但沒有依法處理(補照或拆除),竟然表示要求政府重新會勘,一再說謊,呼籲民眾看清楚這種人的真面目,如此品德不足以參選立委。

林錦坤表示,據他了解,陳俊宇上個月確實已經收到查報違建的公文,縣政府通知他違建面積達270平方公尺,必須補照;然而縣政府公文送達已經一個月多,陳俊宇並未補照,林錦坤說,政治人物首重誠信,請要參選立委的陳俊宇以高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,就算「重新會勘」也改變不了違章的事實,更凸顯使出的「拖延戰術」來加以迴避,請陳俊宇坦承面對,主動拆除。

林錦坤說,縣政府早在上個月依照員山鄉公所查報的違建,已經在10月25日公文令其一個月內補照,但因為陳俊宇的農舍豪宅屬於「實質違建」,也就是連補照都沒有辦法補,通知其補照時間已逾一個月,縣政府上周公文給陳俊宇,把陳俊宇的農舍違章建築列入「排定拆除的對象」!

林錦坤說,陳俊宇的農舍豪宅違建,2015年被縣政府依違反農地農用,罰款六萬元,他沒有改善;在立委選舉爭取民進黨內提名之前,偷偷拆了違建,卻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只有「拆半套」;如今又被查到270平方公尺的違建,不是說好的「會依法處理」嗎?為何使出這種欲要求政府「重新會勘」的爛招。

林錦坤進一步對比91年6月22日所取得的楊桃集貨場航照圖只有1樓,建築體的前面挑高,後面屋頂是空的;91年8月1日拿到使用執照之後,再對比91年10月15日航照圖,2樓就已經可以看到屋頂蓋起來了,從員山鄉公所查報的面積270平方公尺,這也足以證明二樓是加蓋的違章建築。

林錦坤指出,陳俊宇當時年僅26歲於90年5月28日向陳姓地主買下員山鄉隘界六路(地段號為隘界二段68地號,集貨場蓋好為隘界二段36建號)的這塊農地,員山鄉農會楊桃產銷班早年決定興建集貨場,由同樣是產銷班班員的陳俊宇無條件提供土地,向農委會協助申請興建補助247萬餘元,不足額的部分由產銷班成員共同出資,依照規定至少要免費無條件供班使用十年,十年後建築物才能歸地主所有。

林錦坤說,集貨場是農業設施,就算建築物十年之後歸屬地主所有,也不能當成農舍居住人;但是在拿到集貨場的使用執照後的幾個月,就出現二樓違建,把一樓的集貨場變成有樓梯二樓的農舍豪宅,而且陳俊宇在改建後沒幾年,未滿十年之前,就已經搬進去居住。

林錦坤說,陳俊宇日前曾經表示鄉公所與縣政府查報的違章建築面積,與陳俊宇自己認定的面積不同,「差了一半」,所以陳俊宇想要求重新會勘;其實,擅造違建後早已增生了一層不法的建築容積。今天不管違章建築的面積是多少?這種違章建築屬於實質違建,根本無法補照,更何况是領取公款247萬餘元後蓋成自家違建,之可責性高。

資料來源:觀傳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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