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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森、富達康廣告涉誤導專利有效性 公平會提醒業者審慎檢視專利宣稱

圖/公平會
圖/公平會

在現今消費者高度依賴專利商品的信任背景下,廣告內容的準確性顯得格外重要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月4日召開第1716次委員會議,通過了一項針對東森公司與富達康公司的決議,指出其在ETMall東森購物網站銷售「【寢室安居】中鋼彈簧4D空調工學獨立筒枕」時,廣告內容誤導消費者,涉嫌違反《公平交易法》。

根據公平會調查,該商品的廣告使用了「彈透性枕專利書」字樣及「新型第M451075號」專利證書圖片,給予消費者該商品仍擁有專利且專利有效的印象。然而,事實上,該專利已於109年4月21日失效,但富達康公司與東森公司卻在專利失效後,直至112年10月26日仍繼續使用此專利證書進行宣傳。這導致消費者誤以為該專利仍具效力,違反了《公平交易法》第21條第1項有關廣告不得有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規定。

儘管如此,公平會考量到該商品確曾擁有專利,且廣告期間銷售數量不多,兩公司在得知問題後亦立即撤下相關廣告,違法情節相對輕微,因此決定不處以罰鍰,僅去函警告。

公平會強調,業者在銷售具有專利證書的商品時,應隨時檢視廣告內容,確保與事實一致。避免因專利過期卻未更新廣告而觸法,否則可能面臨法律後果。

資料來源:yesmed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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